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