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