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