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