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 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 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 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