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