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 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 可。”成、彊 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 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 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 封曰:“请为子诛 之。”使崔杼仇 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 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 归,亦自 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