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