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