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