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 意尽力,微谏而 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 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 拂,臣行让而不 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 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 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 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 教,王之惠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