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