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