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 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 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 ,曰群盗起不 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 以下至小吏 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