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