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