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