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