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