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