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