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事可出,出之; 不可者,各厌其意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 县贤豪,夜半过门 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