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 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 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 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 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