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