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