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 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