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