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