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