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