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 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 反邪?” 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