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