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 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 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 为私斗者,各以 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 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属 籍。明尊卑爵秩等 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