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 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 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 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 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 人刺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 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 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 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 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 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 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 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