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 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