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