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