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