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