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