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