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