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