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