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 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 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 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