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