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 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