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 为人莫及,闻 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 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 亡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 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 。王使人上书告相 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 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 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 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 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 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 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