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 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 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