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